招标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钟村镇污水处理厂厂外截污管网工程(105国道、钟围路、解放路)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钟村镇污水处理厂厂外截污管网工程(105国道、钟围路、解放路)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346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43882 13826062721 传真:020-83548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钟村污水处理厂厂外截污管网敷设及埋设截流井工程,包括明挖施工、顶管施工、管道基础处理、污水管道安装敷设、新建工作井、截流井、检查井、沟槽回填、路面修复(含管涵、路基、路面、边坡防护、排水)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工程规模:105国道截污管主干管管径DN600-DN1400,管长约1334米;钟围路-解放路截污主干管管径DN300-DN1000,管长约1400米;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预计发包价:监理服务费约90万元
七、报名时间:2008年8月21-22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02号”文执行)。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所持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单位一致且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级别职称,并已在广州市建委和交易中心有效备案。资格预审所报总监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工作组成人员至少8人,并提供所有人员的岗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及自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日起向前计不少于半年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5、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建委办妥企业备案手续(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至时间2008年8月21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8月21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摇珠选取20名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摇珠会和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摇珠会、发标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2、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3、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5、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6、本项目监理酬金按发改价格 [2007]670号的规定由投标人进行报价。
7、本项目对工程质量目标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十四、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投诉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必须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栏目发布的文本为准。
建 设 单 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8日
附表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
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核查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核查原件
7
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核查原件
8
拟委派所有人员的岗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及自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日起向前计不少于半年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复印件
核查原件
9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6、7、8、9、10、11、12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0
企业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网上核查
(无需提供资料)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钟村镇污水处理厂厂外截污管网工程(105国道、钟围路、解放路)施工监理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 以 (人名) 为全体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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